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协管员10名,派遣至淄博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从事环境监测监控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或了解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仪器分析、化学分析、环境工程及计算机应用、网络工程等相关专业或内容,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招聘人数10人,其中:女性4人,男性6人;
5、年龄。女性:23周岁--45周岁(1993年12月31日至1970年1月1日出生),男性:23—55周岁(1993年12月31日至1960年1月1日出生);
6、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史,因工作条件影响孕期妇女身体健康,孕期妇女将不被录用;
7、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有固定住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9日 上午 8:30—11:30。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昌国路88号)
咨询电话: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0533—316188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请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dzb.hrss.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报名时一并交验。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等各种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时应持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固定住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
3、报名时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40元报名考务费,同时领取准考证,明确笔试相关事项。应聘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试
考试按笔试、面试进行。
1、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5月20日上午9:00至10:30,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化学分析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笔试完成后,5月20日下午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西厅门口张贴笔试成绩公示名单),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
面试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 8:30-11:30。进入面试人员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于5月21日上午8:10前,在人力资源市场西厅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面试两项总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于5月21日下午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西厅门口张贴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名单。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人员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四、体检
体检有关要求:2015年5月22日早上7:50集合,集合地点电话通知,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400元体检费,空腹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如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则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电话通知进入培训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空缺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五、聘用、待遇和培训
(一)根据面试、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二)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环保知识、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举止仪表的操作流程等。
(三)被聘用后,工资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
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