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80名。其中高中教师27名,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32名(其中从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聘7名),幼儿教师8名;从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教师7名。岗位及要求详见《常宁市2015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四、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身体心理健康,具备胜任教师工作的心理和身体条件,面试体检合格。
4、具有本方案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任职资格和学历。
5、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5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从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常宁市教育局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常宁在任特岗教师,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常宁市人才资源网、常宁市教育信息网、常宁报、常宁手机报、常宁广播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整个招聘分三批进行,第一批招聘27名高中教师;第二批招聘46名初中、小学教师及幼师;第三批从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7名教师。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高中教师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25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其余批次教师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6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3、报名地点
高中教师报名地点:相应高中学校
其余批次教师报名地点:常宁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一楼)
(三)资格审查
报考时须由本人递交下列证件资料:a、毕业证原件、复印件;b、身份证原件、复印件;c、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d、本人户口所在乡镇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和当地计生办出具的婚育状况(须说明“未婚未育”或“已婚未育”或“已婚已育”等方面情况)证明;e、其他相关材料;f、根据需要,考生还须提交报考岗位志愿书,岗位志愿书由教育局统一印制,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填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聘用前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
高中教师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教两门
1、笔试
①笔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难度相当于高考水平。
②笔试时间、地点:一中、二中、进修学校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农业广播学校、水口山高级中学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
笔试地点为相应高中学校。
2、试教
①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试教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试教人选。
②试教时间、地点:一中、二中、进修学校试教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农业广播学校、水口山高级中学试教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
试教地点为相应高中学校。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初中教师考试:
考试为笔试一门
①笔试内容:相应学科高中教材。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小学教师考试:
考试为笔试一门
①笔试内容:报考小学教师(不限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两科(初中教材)。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除考语文、数学两科(初中教材)外,还须加试所学相应专业学科理论。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综合成绩
报考小学教师(不限专业)人员按语文成绩占50%、数学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常宁市中职学校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按语文、数学、专业理论三科总分为最后综合成绩。
幼师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测试考试两门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卫生学知识。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技能测试考试
①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
②时间、地点:待定。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从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教师考试:
考试为《教育理论与实践》一门,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一套卷)。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所有考生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初录
1、初录原则: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用人计划,按类别、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等额确定初录人员。在上线人员中,按本人填报的岗位志愿顺序、成绩高低、岗位用人计划数依次等额录用。如果上线考生所选择的岗位未被初录,又不服从调剂录取,则取消其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从相应学科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
2、从常宁市中职应届师范类大专毕业生和顶岗实习毕业生中招聘的教师分配到常宁市偏远乡镇小学。
(六)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类别学科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七)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常宁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学校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具有正式编制,工资实行财政统发。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
六、招聘纪律
负责招聘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与报考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有上述情况不回避,取消应聘人员招聘资格。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否则,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人事招聘。
本方案由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4-72457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网址:www.hncnedu.com(常宁市教育信息网)
附件:
常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