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是2000年6月组建成立的市级卫生事业单位。承担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疾病预防与控制;消毒及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化妆品、涉水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生活用品的卫生学检测评价及卫生毒理学测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等预防医学领域各项工作以及国内外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在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的同时,还承担预防医学领域科研任务并实施应用研究与指导。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基本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
5、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6、应聘报名者须如实填报本人情况,毕业证书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病媒生物抗药性检测及标准制定岗位,拟招聘数1人。
三、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害虫防治或病媒生物相关专业;
2、有2年以上病媒生物相关工作经验;
3、具有蚊、蝇或蟑螂等病媒生物抗性相关研究经验,熟悉病媒生物生理生化及分子生物学技术;
4、了解卫生标准制定、审定等管理要求,具有病媒生物控制相关标准研究经历。
四、笔试
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六、业务考核、体检和公示
由人员使用科室组织业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业务理论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中心人事科组织体检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将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符合招聘条件者须完整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箱地址:bjcdc_bm@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4407162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31日
八、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