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中怀柔区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站、怀柔区乡村公路建设管理中心、怀柔区重点工程预决算中心、怀柔区物业管理指导中心,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2015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公开招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面向我市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公开招聘,报名对象范围以首都征兵网公示的2015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名单中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为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具体岗位需求、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北京市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公开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2015年5月18日上午9:00至5月19日17:00期间进行报名,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以“报聘岗位+姓名”为标题,发至邮箱hrzjwzgk@163.com,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住建委政工科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2.现场资格审查
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报名人员简历情况进行筛选,并按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即参加2015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照拟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有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进行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核将于2015年5月21日(周四)至5月22日(周五),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在怀柔区住建委4层419房间(怀柔区青春路48号)进行。
携带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退役证;
(5)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按时取得岗位所要求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公布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的确定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个人综合成绩,进行核定。
2.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七、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者报考的所有职位均视为无效;
(2)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并按照岗位需求表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考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
(4)本次招聘,除在怀柔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rld.gov.cn/)公示信息外,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怀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