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15年上半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详情见附件《2015年上半年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下简称《计划表》),可通过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jhr.gov.cn/)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0日以后出生)或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计划表》)。
4.具有仙居常住户口(以2015年5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的高校毕业生或仙居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仙居)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的招聘对象放宽到浙江、台州市范围。
5.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任职时间截止2015年5月20日)、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选聘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2015年5月20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报名方式和方法
㈠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2.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jhr.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专栏”和“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3.仙居人才网(http://www.zjxjrc.com/)。
其中,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jhr.gov.cn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5月20日8时?5月24日24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tzks.net(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络报名系统)。
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按网络报名系统的流程,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与本人相关证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5月20日8时-5月24日24时,应聘人员可在网络报名系统登陆后查询报名不足1:5比例的岗位,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5月25日8时?5月26日24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应聘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5月27日8时-5月28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8时?5月29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及“报名诚信承诺”,并保管好,以备进入面试时使用。
4.网上缴费及确认
时间:2015年5月28日8时-5月31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支付功能),均可通过网银支付。本人没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的,可由他人代其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招聘公告栏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6月10日?6月13日。
已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二门,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两科笔试卷面原始成绩之和为笔试总成绩。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题型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各岗位均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采用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三)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
具体办法:考生根据网络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我县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首次资格确认后的合格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职位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一次。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的内容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各招聘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仙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招聘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七、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15年5月2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5年5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5年5月2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应聘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社会人员凭学历证书原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考对象和条件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是指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6.应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9.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0.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1.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7789933
12.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时间、地点及有关通知均在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jhr.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招聘公告公示栏公布。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