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科技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部分岗位参加同步考试)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5]4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58号)有关要求,现将辽宁科技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应聘硕士及以下学历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6日(含)以后出生);应聘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5月6日(含)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聘用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4.2015年毕业生可先行报名、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5.其他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方式和步骤
招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等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采取考核方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学校网站http://www.lnist.edu.cn “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二)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
本次考试报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2015年5月6日9时至10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6日至11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初审结果。信息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信息初审后,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的,本人须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
信息初审方面的问题,可按照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3.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信息初审,须于2015年5月6日11时至12日12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缴费咨询联系(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削减的岗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其缴纳的考试费用退回原缴费卡中。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1日9时至6日15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5.笔试
笔试的考试科目为一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本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商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3)成绩查询
考试阅卷结束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笔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应聘者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在阅卷过程中,对异常试卷参照公务员考试阅卷有关规定处理。
6.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验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等,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并在面试资格复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lnist.edu.cn “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
(三)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
1.考核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随时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表到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下载(学校网站http://www.lnist.edu.cn)。请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简历、相关资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与报名表一起发到学校邮箱:lkyrsc@163.com。
2.考核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采取考核方式。考核由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讲课技能、科研潜在能力、岗位专项技能、工作实绩等。
考核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在我校园网“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又同时并列的,加试笔试专业知识测试。体检人员名单查询,请随时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lnist.edu.cn “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严禁任何组织、单位、个人干预体检医院做出体检结论。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四、考察
考察由省教育厅和我校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应聘资格的,应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者。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
4.其他未尽事项,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部分岗位参加同步考试).xls
辽宁科技学院
2015年5月
2015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部分岗位参加同步考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