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长沙高新区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长沙高新区区属学校、幼儿园需补充的7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5年以来,随着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在经过四次区划调整后,现直属学校18所,公办幼儿园2所。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学校硬件建设、不断打造教师队伍等,有力推进了园区教育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丰富,创办了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明德麓谷学校、湖南一师虹桥实验小学、麓谷小学、雷锋小学及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等一批知名学校,且每年以新建1-2所学校的速度发展,现诚邀各类优秀在职教师和毕业生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人员管理
1、录取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岗位竞聘后确定。
2、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2、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教师资格证及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幼儿园幼师岗位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职称证学科有一项相符(小学科学学科持有理工类及劳动技术学科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即可)。
(3)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职称证学科有一项相符。
(4)报考职业中专教师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会计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或职专、技校、高校等系列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职称证学科有一项相符。
5、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舞蹈、幼教学科为二甲,其它学科为二乙。
各类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一:《2015年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聘在职教师、毕业生岗位及要求表》。
五、招聘计划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与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岗位混报)
2、报名网站: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csldbz.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清晰相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5月16日(星期六)中午12:00
(二)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
1、网络报名后,报考人员须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现场打印《2015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携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的证件、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初审,委托他人初审的,被委托人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查验。
在职教师岗位:《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单位证明)、《职称证书》。
毕业生岗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报名,但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查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现场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5月13日(星期三)―5月16日(星期六)(共四天)
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麓谷企业广场。乘车路线:公交车916、18路至麓谷企业广场站)
5、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长沙考试网通过网银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人,网上缴费时间:5月13日上午9∶00-5月17日下午5∶00。未按时交纳笔试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人员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3日上午9∶00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7、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考务机构及时进行电话通知办理退费手续,并不再改报。
七、笔试、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两科。专业知识与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最后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定于5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进行,总时量150分钟。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开始,可在长沙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并于5月29日(下午2:30—5:00)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问询)。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考试网、长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高新教育网公布。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2015年长沙高新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及岗位所需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信息、音乐、舞蹈、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核由面试、试教和专业测试构成;其他岗位的考核由面试和试教构成。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信息、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岗位教师面试、试教结束后统一进行专业测试。
4、考核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教、面试合并进行。信息、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岗位考核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占30%,试教、面试成绩占70%合成。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四)成绩汇总
1、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不进入体检。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核成绩的高低确定。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九、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教育局牵头,联合组织人事局、纪检监察审计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十、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审查,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考试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高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在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况,不予递补。
4、所有招聘录用人员工作单位安排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调配。且需按《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区属义务教育
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根据需要到农村偏远薄弱学校进行支教。
5、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他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82762、88982764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4442098
3、监督电话:
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0731-88995359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731-88995510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0731-8490799684907997
附件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学校招聘在职教师、毕业生岗位及要求表.rar
附件二: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