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并受天府新区管委会委托,代为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招聘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及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分中心工作人员,采用编制外聘用方式,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用人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报名条件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
1、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窗口受理岗位8人;
2、成都市房产信息档案馆:管理岗位3人、财务岗位1人;
3、成都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管理岗位3人;
4、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管理岗位2人;
5、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财务岗位2人;
6、安监(应急)办公室:值班岗位1人(限男性)、话务岗位2人;
7、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分中心:房产岗位1人、国土岗位1人。
注:安监(应急)办公室值班岗位与成都市房地产发展研究中心签订劳务合同;话务岗位与成都房地产信息中心签订劳务合同。
(二)专业要求:
1、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窗口受理岗位:法学、经济学、汉语言文学
2、成都市房产信息档案馆:
管理岗位:法学、汉语言文学、档案学、图书馆学
财务岗位:财务管理、会计学
3、成都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管理岗位:法学
4、成都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管理岗位:法学、汉语言文学、土木工程
5、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
财务岗位:财务管理、会计学
6、安监(应急)办公室:
值班岗位:专业不限
话务岗位:专业不限
7、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分中心:
房产岗位:土木工程
国土岗位:土地资源管理
(三)学历要求:
1、安监办值班岗位、话务岗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本科学历毕业生。
2、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窗口受理岗位、成都市房产信息档案馆管理岗位和财务管理岗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4年毕业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
3、其余岗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往届毕业生必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身份及专业证明。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注: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00:00至5月7日23:59。
审核照片:2015年4月29日09:00至5月7日17:00。
资格审查:2015年4月29日09:00至5月8日17:00。
网上缴费:2015年4月29日09:00至5月9日23:59。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三)注意事项
考生按报考岗位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将被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四)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要求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2015年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后的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执行)。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5月9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5年5月14日至15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确保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5月11日通过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网站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5年5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5F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成都市考试中心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以后,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与笔试成绩一起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www.cdfgj.gov.cn/)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校验面试原件。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面试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再次组织面试考核,确定最终成绩)。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报到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工作并办理人员编制外聘用手续,签订编制外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28-86279886(非咨询电话,不接受报名咨询)。
凡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报名咨询
电话:86279799、86279393
附件:《2015年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表》.rar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