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本科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报考学科岗位要求一致;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小学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其他人员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2015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新沂市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0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的;新沂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可从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教育网站下载),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提供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③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有领导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6张。考试笔试费100元/人。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6.报名期间,每天报名结束后在新沂教育网(www.xysedu.cn)上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专业课基础知识(占60%)和编写教案(占40%)两部分。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9:00—11:00 。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015年5月8日上午8:30-12: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50分钟)、限时说课(12分钟),满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满分40分。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50分钟)、限时说课(12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60分合格线。
3.面试费100元/人。(特困考生面试费用减免政策同上)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和地点及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同时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教育网上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在报名、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六、选岗、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学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后,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拒绝选岗的,也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聘用通知书,和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聘聘期三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等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名单、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将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教育网站上发布。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www.jsxinyi.hrss.gov.cn
新沂教育网址: http://www.xysedu.cn
九、本公告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8922218
新沂市教育局: 0516—88922340 88891325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516—8893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