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档案学校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凝聚和吸纳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师资队伍,强化教育教学工作的人才保障,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档案局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川档发〔2007〕27号)、《四川省档案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实施意见》(川档发〔2010〕36号)和《关于同意省档案学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川档人〔2013〕12号)有关规定,我校拟在全省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直接考核招聘7名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档案资源网[www.scsdaj.gov.cn,下同]和四川省档案学校校园网[www.scsdaxx.net,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四川省档案学校 |
事业单位 |
四川省雅安市友谊路58号 |
人才培养、服务社会 |
四川省档案学校创建于1987年,直属四川省档案局,是我国唯一一所专门的档案中等专业学校,是全国档案系统重点中专、省部级重点中专,同时也是四川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学校座落于川西生态明珠城市——雅安市,毗邻成都(高速路车程约1小时),交通便利。
学校占地面积120余亩,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校园建筑面积近36520平方米,文化氛围浓厚,是四川省首屈一指的花园式学校。学校办学条件优良,设施完善,拥有高标准的教学大楼、综合实训大楼、图书馆、计算机中心(设有多媒体室、电子阅览室)、塑胶运动场、校园网络体系等教育教学设施;拥有能满足1500名师生活动之需的大礼堂、学生电影院、公寓化的学生宿舍、学生生活中心等生活服务设施。学校图书馆藏书丰富,现有图书6万余册,电子读物4万余册,报纸近50种,刊物180多种。
学校建有在国内大、中专院校中独具特色的实验档案馆。馆内有文件管理、文件展示、文书档案管理、科技档案管理、档案保护、档案装裱与复制、摄影暗室技术、秘书模拟办公室等实验室;拥有能满足多个班同时教学使用的成套文件材料、档案材料。学校拥有在全国居于技术领先地位的档案数字化实训中心和档案修复实训中心,并且在四川省档案馆、雅安市档案馆、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云南昆明资和信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建有校外档案教学实习基地,为师生在校内、校外开展全面的实训教学,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提供了良好的专业实习实践条件。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办学形式灵活,办学层次多样。现主要有:三年制普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文秘、档案管理、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农业机械化与维护等专业)、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文秘、计算机应用)、两年制成人大专教育(有文秘、计算机应用、学前教育等专业)以及在职档案干部培训等。文秘和档案管理专业是学校骨干特色专业,除教授文秘和档案专业知识外,开设的主干课程包括了公务员考试相关内容,为学生参加公务员考试创造条件。近年来,我校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通过各地的公务员考试选拔录用进入公务员序列就业。
我校在全国秘书、档案界拥有较好的声誉。建校二十多年来,先后为四川、重庆、新疆、贵州、青海等省市培养了近8000余名合格的大、中专毕业生,还为四川、重庆、新疆、西藏等省、自治区培训在职文秘、档案干部学员1万余人次。一批优秀毕业生分配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档案局(馆)、四川省公安厅、重庆市教委、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航空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大中型国有企业。大部分毕业学生及培训学员分布在地、市、州各级文秘、档案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文秘、档案岗位,许多学生、学员已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
目前,学校正抓住国家大力发展中职教育的大好机遇,全方位加强学校建设,力争把学校建设成为办学质量优良、专业特色鲜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国家级示范职业学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全省机关和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具体条件详见《四川省档案学校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管理岗位人员身份,或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其它资格条件;
5.近3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直接考核招聘:
(1)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等尚未终结的;
(4)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7名。具体岗位见《四川省档案学校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9月11日(09:00—17:00)
(三)报名地点:四川省档案学校办公室(雅安市友谊路58号)。
(四)现场报名:报考者现场填写《四川省档案学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直接考核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1份1500字左右的个人工作业绩自评报告,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职位调整: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于开考比例低于1:3的职位,报学校直接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下调比例或取消该招聘计划。
(六)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当日在四川省档案学校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考核
采用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六、体检
体检名单和体检时间在四川省档案资源网(http:// www.scsdaj.gov.cn )上公布。
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及《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招聘单位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也可通知报考者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公示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档案资源网(http:// www.scsdaj.gov.cn )上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及拟聘岗位等,并公布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研究确定拟直接考核招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依序递补。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八、审核确认并办理调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拟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档案局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学校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书面通知为准)来校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监督
整个直接考核招聘过程由四川省档案局人事处进行指导,四川省档案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等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试讲、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直接考核招聘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有关规定等情况的,一律取消直接考核招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5-2240128(四川省档案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0835-2242282(四川省档案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四川省档案学校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ar
四川省档案学校
2013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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