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审批同意,市青少年宫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各类专业共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具有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条件与要求,所需的学历及相关证件须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
3.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所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所需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莆田市青少年宫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莆田市青少年宫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贴上本人2寸彩色近照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上岗资格证、荣誉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送团市委办公室。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的基本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6日8:00—16日17:30(除周末外),团市委办公室(莆田市城厢区石室路16号市青少年宫二层)。
联系人:郑骏寒,联系电话:0594—2338902。
2.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符合条件人员发布面试通知。
3.面试内容:各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综合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将提前一周在本委官方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ptcyl.org)。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七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5.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6.聘用
我委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本委官方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内月平均工资按财政核定标准发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比例缴纳。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团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本委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ptcyl.org发布,请各报名人员注意查看。
共青团莆田市委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