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河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医护人员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非营利性卫生医疗服务机构。于2011年2月23日成立。是来宾市、兴宾区城镇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定点医疗机构之一。
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地面积1865平方米,建筑面积2358平方米。现有职工38名。设置全科诊室、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预防保健科、健康教育科、儿保妇保室、康复治疗室、中医诊室、B超室、检验室、预检分诊室、计划生育指导、抢救室、住院留观室科等17个科室。医疗设备有:B超、12导心电图、全自动血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利普刀治疗仪、阴道镜、心电监护仪、中医理疗治疗仪、牵引床、熏蒸治疗仪、救护车等。
来宾市兴宾区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兴宾区卫生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兴宾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除外)公开招聘编外医护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来宾市兴宾区河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2)。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以2015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2014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的。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五)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六)2015年2月1日以后从来宾市兴宾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辞职的医护人员;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八)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河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即来宾市飞龙路7号,(城西派出所后面)〕。
4.资格初审:报名者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职)业资格证或考试通过成绩单、医师资格证、职称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打印1式2份)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供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1份,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并自备档案袋装好报名材料。报名提供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不具备招聘资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5.岗位开考: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按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来宾市兴宾区河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放宽比例。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1.面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面试人员提前30分钟到考试场地。
2.面试地点:来宾市兴宾区河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来宾市兴宾区城西派出所后面)。
(三)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拟招聘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执行。同时,由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按来宾市人才交流中心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按规定可享受5险(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险、生育险、失业险)待遇。
(三)单位可解决来宾籍贯以外执业医师人员住宿。
本公告由兴宾区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2-5318289
附件:
1、来宾市兴宾区河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医护人员报名表。
2、来宾市兴宾区河西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医护人员计划表。
2015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