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1名;
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专业技术人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眉山市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二)考核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
2.有严重违反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有其它违法违纪记录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处分、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5.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邪教组织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三、聘期及薪酬待遇
所聘专业技术岗位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1年。
聘任专业技术人才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详见附件。
四、报名
(一)职位查询
本次招聘具体职位信息、职位职责、招聘条件等可通过四川省人才网(www.scrc168.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眉山市城乡规划局(www.msghj.gov.cn)等网站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至4月22日。
(三)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陆四川人才网、眉山市城乡规划局等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及“职位表”等,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职位的资格条件等要求进行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2.报名资料。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包括:(1)《眉山市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信息表》;(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4)近期2寸彩色标准证件照片(含电子版)。
3.提交报名资料。报考者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本人的报名信息表、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也可直接到眉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电子邮箱:ghhq@vip.sina.com.cn
现场报名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江乡路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办公楼三楼市规划院办公室
联系人:李宇红
咨询电话:(028)38195622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名或聘任资格。
五、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与陈述,其内容为聘任职位所需城市规划专业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和应聘对象就竞聘岗位的自身优势进行陈述,面试组成员由市规划局领导及邀请专家组成。
六、考察聘用
履历业绩和面试陈述成绩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与本人面谈等方式,重点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特别是与招聘职位的匹配程度,确定聘任人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