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国资博士后研究人员条件(须同时具备)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术规范、身体健康;
2、社会学专业毕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有志从事社会学研究;
3、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4、专职从事两年博士后研究工作,必须脱产;
5、申请人不能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单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做博士后,也不得申请到授予其博士学位的研究所做博士后。
二、招聘国资博士后研究人员范围
1、在国内外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社会学专业毕业。
申请国资博士后请于2015年3月11日前将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联系方式发至huangln@cass.org.cn 邮箱,或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科研处。
邮编100732 联系电话:010-85195555
联系人:黄丽娜
注:面试时间及名单3月11日后另行通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