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其中: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招聘68名,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10名,贵州省松柏山水库管理处招聘4名,贵州省大坝安全监测中心招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水利厅2013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贵州水利网(http://www.gzmwr.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招聘职位按照类别分为A、B类。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31日9:00至9月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水利厅2013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水利厅负责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审核完毕。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对照《招聘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本人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至9月6日。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省水利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截止2013年9月4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90元报名费,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9:00至9月6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3年9月10日9:00至9月13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水利厅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之后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贵阳市。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水利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贵州省水利厅负责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由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由贵州省水利厅组织实施。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B类职位面试分为专业课程试讲和专业技能考核两个部分,总分为100分(专业课程试讲和专业技能考核各占50分);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B类职位面试为专业知识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余职位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达不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贵州省水利厅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3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水利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贵州省水利厅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5936316。
监督电话:5935418。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水利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附件一:《贵州省水利厅2013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rar》
附件二:《贵州省水利厅2013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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