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当湖中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综合管理员15名(外勤协管员),其中女性1-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服从分配,遵纪守法,热爱、胜任综合管理工作;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含职校、技校毕业生)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且是中共党员的,学历可放宽到初中;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等疾病。双眼裸视力0.6以上。男身高1.68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5公斤(报名时身高、体重、视力进行预检);
4、平湖市户籍,在城区有固定住所;
5、具有专业特长、退伍军人、有摩托车驾驶证、中共党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须提供资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或学校证明。(3)户口簿。(4)本人摩托车驾驶证(5)其他证件(如驾驶证、党员证明等)。(6)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填写“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自行解决。
报名时间:2014年3月9日—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当湖街道2号会议室,联系电话:85628025。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相比未达到2: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方式为男1000米跑步,女800米跑步,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录用及待遇
面试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录用对象,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新录用协管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参照原综合管理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五、本简章由平湖市当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当湖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