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余杭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专门面向余杭区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在岗大学生村官”是指2006年至今,我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招聘时依然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1年以前选聘到社区工作和2006年之前我区自行选聘后纳入统一管理的在岗大学生村官。目前已离岗的大学生村官和通过其他渠道招录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对象范围。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对应聘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
2、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大学生村官。
注意事项:
1、“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社区)任职期间。时间计算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社区)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纳入统一管理的大学生村官,纳入时如果是村(社区)“两委”副职或“两委”委员,其任职时间按纳入时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开始计算;
2、农业户口的大学生村官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后,须及时办理“农转非”手续。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评价方式相结合,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聘用。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3月9日上午9:00—3月16日下午17:00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7楼752室)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向余杭区人力社保局提出报名申请,提交《2015年余杭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报名所需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人在村(社区)工作首次工作签订的聘用合同、任职文件证明、历年年度考核表或所在镇(街道)、管委会出具的考核结果证明、所获区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时间:3月9日—3月17日
由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对未通过初审的将说明理由,并告知应聘人员。
3、笔试
时间:3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由杭州市统一命题和阅卷,考场设在杭州市区。笔试科目1门,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材料写作。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3:1比例时,将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数。考生于3月18日至20日期间登录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座位和时间参加笔试。考生可于3月28日起在培训考试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4、面试
时间:4月3日下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面试和考核评价对象。面试地点及报到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信息为准,届时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考核评价
时间:4月15日前
根据年度考核、日常工作表现等内容,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办法届时由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公布。参加量化考核评价人员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形式拉票,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本次及今后事业招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体检
时间:4月29日前
按照笔试、面试、考核评价各占30%、3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核评价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
时间:4月29日前
经体检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余杭人才网和拟聘用人员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杭州市委组织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放弃公示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依据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公示。
8、聘用及管理
符合聘用的大学生村官,原则上与招聘时所在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个别视镇(街道)和开发区管委会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数量等情况作适当调整。经聘用的大学生村官,继续留村(社区)工作3年,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继续留村(社区)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首次聘期不再安排试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中共杭州市余杭区纪委(杭州市余杭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6227414;
咨询电话: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89162192;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153017、86145127。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5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镇(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余杭区).zip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