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湛江市粮食储备中心库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湛江市粮食储备中心库(简称中心库)是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自收自支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湛江市粮食局管理,下设市粮食储备中心库赤坎直属库、市粮食储备中心库霞山直属库、市军粮供应中心站等三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做好市级储备粮油的管理、收购、储存和轮换,做好直属库粮库建设和维修改造;负责全市军供粮油的采购、加工、配送、供应和质量管理;承担市政府和市粮食局委托的其他粮食调控任务。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单 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 业 |
学 历 |
其它条件 |
市粮食储备中心库 |
管理岗位 (管理员) |
1 |
工商管理类 (C6205) 工商管理 (B110201) |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 |
30周岁以下,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
市粮食储备中心库赤坎直属库 |
专业技术岗位 (会计) |
1 |
会计 (C620203) 会计学 (B110203) |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 |
2014年毕业生,熟练会计和电脑操作。 |
说明:年龄、工作经历以2014年12月31日划线计算。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自筹经费编制,执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及我市现行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应聘人员需现场报名,网上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已在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使用A4纸)一式两份查验,交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13、16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大道25号6楼中心库综合部(中国城酒店正对面),联系人:许昌勇,电话:2836980。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进行,以100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则相应岗位不开考。
(一)笔试
笔试分为两部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各占50%),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包括相关粮油知识)等,不指定参考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时间3个小时。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如需调整,经市粮食局与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另行公布。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湛江市粮食局办公楼9楼(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大道25号)。
考生属我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笔试成绩申请加分按我省“三支一扶”文件规定执行,考生本人应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笔试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面试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则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成立面试考评小组,配备计分员、引导员、封闭员、监督员。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结束时,当场发给面试成绩通知书。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对象。
(三)成绩公布
考生的考试成绩(包括笔试、面试)将及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dzj.lss.gov.cn/)、市粮食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成绩同分时,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体检工作由市粮食储备中心库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核实学习、工作经历情况等。
若遇到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入围资格)时,由市粮食局报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依考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考生,将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市粮食局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本次招聘由市粮食局统一组织实施。
湛江市粮食局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