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湛江市清风苑管理中心招考和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湛江市清风苑管理中心是湛江市纪委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清风苑管理中心的管理工作,解决岗位人才欠缺的问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调工作人员。
一、招考、选调原则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严格执行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公开报名与考察相结合,德、能、勤、绩、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招考、选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考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
管理 岗位 |
九级 |
综合管理 |
1 |
法学类(B0301)、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公共管理类(B1103)、 经济学类(B0201) |
全日制本科 |
35周岁以下 |
财务 |
1 |
财务管理(B110204)、财务会计教育(B040334)、会计学(B110203) |
女性,35周岁以下 | |||
网络管理 |
1 |
网络工程(B080613)、电子信息工程(B080603)、信息工程(B08060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 |
男性,35周岁以下 |
招考岗位要求的报名者年龄为1979年12月以后出生。
(二)选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学历 |
其他条件 | ||
管理 岗位 |
八级 |
副主任 (副科级)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男性,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从事八级管理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
选调人员年龄为1974年12月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以上人员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招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选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19日。
3.报名地点:湛江市纪委干部室(湛江市赤坎北桥路18号4号楼二楼,联系电话3180321)。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招考考试
九级管理岗位职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八级管理岗位(副主任)通过公开报名、面试及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用笔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开考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该职位不开考
1.笔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为60分,若需调整则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另行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计平均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为60分。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120分钟)。
3.笔试内容:有关行政职业能力和写作,不指定参考书。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成立面试考评小组,由评委对考生适应招聘岗位的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采取结构化方式评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发给面试成绩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生属我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笔试成绩加分按我省“三支一扶”文件规定执行。考生本人应予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招考岗位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到指定市直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招考考生的考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将及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配合本委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通过招考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
(三)本方案由本委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湛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