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消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缓解新疆公安消防部队警力不足的压力,加强消防工作力量,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批准,石河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消防文员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上述各类人员取得的学历应是经国家、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自治区、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后取得的学历。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一)近3年来已被公务员招录及师市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
(二)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有制单位辞退的;
(五)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人事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记录的,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招考职位
详见《2013年石河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消防文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9月9日;
2、报名网址:
汇通商务网:http://www.htebc.com/public/index.asp
具体方法:请登录汇通商务网“公共事业缴费栏目(人事考试)”,详细阅读考试说明,然后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
3、报名要求: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因报名时不作资格审查,考生在报考前认真查阅简章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试行)》(见附件2),慎重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对于把握不准的事项可以拨打咨询电话咨询,以免在笔试之后资格审查时因专业不符等问题取消面试资格。
4、缴费:
缴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
缴费方式:现场确认缴费。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名费和考试费到石河子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石河子党政服务中心3楼)进行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1日(工作时间);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3年9月12日(工作时间)到石河子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凭身份证和缴费凭证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汉语试卷;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于2013年9月17日在石河子绿洲网(http://zzb.shz.gov.cn)公布。
(2)笔试成绩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