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海门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至1997年2月期间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应届毕业生指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学历的人员限海门市生源或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5年2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6日(上午8:30~11:00)。
3.报名地点:海门市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江苏省海门市嘉陵江路399号)。
4.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②填写准确完整的《2015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户籍证明(大专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海门市乡镇在编教师报考须提供学校和市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mrsj.haimen.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src.com)、海门教育网(www.hmjy.com.cn)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海门市教育局负责通知考生,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13:30~17︰00);改报地点:海门市教育局人事科504室(海门市嘉陵江路399号)。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5.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海门市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2月7日在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公告。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5年2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海门市教育局人事科504室交费后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作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采用书面闭卷考试方式,01、02、04-06、08、12-14、21、22、23-30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30%)、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70%);03、07、09-11、15、16-20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30%)、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30%)、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占4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5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形式。01、02、04-06、12-14、21、22岗位面试形式分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3.面试内容。
技能测试环节:
01、02岗位:主要测试弹钢琴、唱歌、跳舞、儿童画、讲故事等;
04、12、21岗位:主要测试声乐、舞蹈、即兴伴奏等。
05、13、22岗位:主要测试排球、篮球、田径等;
06、14岗位:主要测试人物慢写、水粉静物默写、书法等;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应聘01、02、04-06、12-14、21、22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为模拟上课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的确定。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公示。
2.体检办法。体检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还需执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有关规定。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门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生自主择校后,拟聘用人员由海门市教育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应届生签定“双向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应届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在2015年8月15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择校等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69292、82202234(海门市人社局)
0513-82201408、68066087(海门市教育局)
七、纪律监督
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2229392(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0513-82212572(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1.2015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15年海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门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