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乡县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到西乡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人数及专业
系统 |
单位 |
拟引进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卫生系统 |
县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
1 |
食品质量与安全/卫生检验/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文广系统 |
县文化馆 |
1 |
艺术类(音乐/舞蹈方向) |
本科及以上 |
教育系统 |
县职中 |
1 |
茶学 |
本科及以上 |
县四中 |
1 |
运动训练 |
本科及以上 | |
县四中 |
1 |
化学 |
本科及以上 | |
县四中 |
1 |
教育学原理 |
硕士研究生 |
二、引进的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含病史)、传染病。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技师,年龄50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年龄40岁以下;
3、急需专业的全日制统招一类、二类大学本科学历,年龄35岁以下;
4、经县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专业性特别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2013年8月31日前,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电子邮件、邮寄等多种方式发送简历报名(报名需提供《西乡县人才引进聘用考核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的电子文档)。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审,将合格简历发送至相应单位,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名单与面试时间并上报至县人社局,县人社局负责通知面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
(三)统一考核
考核包括用人单位组织的专业测试、县人社局组织的综合面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可采取试讲、答辩或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专业测试试题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命制,并负责保密。用人单位专业测试须设立考核组,考核组不少于5人,考核组成员由用人单位、县人社局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西乡县人才引进聘用考核表》上交至县人社局,考核表上须有考核组成员签名、专业测试、面试及最终专业测试成绩、考核组综合评价意见、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综合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
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四)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依用人单位专业测试成绩与县人社局综合面试成绩加权确定,考试均为百分制,用人单位专业测试成绩占40%,县人社局综合面试占60%。用人单位专业测试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最终结算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结算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综合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县人社局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最终考核成绩排名确定考核合格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按1:1比例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最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三周内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可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最终考核成绩、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经县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社局或者纪委投诉,有关单位(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七)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应聘人员两周内未及时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聘用合同期限为十年;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硕士研究生聘用合同期限为七年;其他人员聘用合同为五年。对以上人员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四、相关待遇:
(一)编制职称优待。可不受单位编制限制,超编单位可先进后出;职称评定可特事特办,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岗位限制,优先推荐本办法引进的优秀紧缺人才。
(二)住房优待。引进的博士生及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人才,为其提供12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引进的硕士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才,可提供80-1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在服务满10年后,房产所有权归本人所有。
(三)医保优待。在县内公立医院就医的,优先为其检查、治疗,并建立健康档案,需住院治疗的,费用按医保报销外,差额部分由县财政补助。
(四)家属及子女就业、子女入学优待。其配偶及子女一同来我县并愿意在本县就业的,由政府及用人单位考察考核后安排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政府财政给予补助。其子女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的,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入学。
(五)引进到县直单位工作的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硕士(或具有中级职称)及到基层农技、水利、畜牧、计生、卫生等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工作的本科及以上人员,其试用期可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转正后考核合格者,每年分别奖励2万、1万、5000元不等,奖励金的发放不超过5年。
五、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邮编:723500
人才招聘电话:0916-6217685
纪委监督电话:0916-6221364
网址:http://rlj.snxx.gov.cn/
邮箱:xxxrsjrsg@163.com(邮件及附件主题格式: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应聘职位)
六、本办法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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