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徂徕山汶河景区分局、规划设计院、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各岗位对于学历学位的具体要求,见《泰安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23日以后出生;注册公用设备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23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等,见《泰安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1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泰安市东岳大街115号建设大厦1004室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审查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的同时递交所需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到报名截止时间材料仍不齐备或不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需提交《泰安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电子版、《诚信承诺书》、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4张,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需同时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
报考A04岗位的,法学专业需同时提供国家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A05岗位的,需同时提供注册公用设备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属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二者须一致且符合该岗位关于行业、工作年限等的要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一致。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时间即2015年1月27日。
报考B01及B02岗位的,需同时提供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一致。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介绍信、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认证的出具时间均应在2015年1月27日之前。
应聘人员恶意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综合、设计两类。B01、B02岗位为设计类,其余岗位均为综合类。综合类考两科,考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基础知识考试包括政治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管理知识等;设计类考快题设计。笔试考务费每科40元。
笔试时间:2015年2月7日上午
8:30-10:00基础知识 10:00—11:00综合写作
8:30—12:00快题设计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
对进入面试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8-6991182
泰安市规划局0538-8293085
附:
1、《泰安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2、《泰安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规划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