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92号)和省组部、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文件精神,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系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单位主要行使政府对建设工程定额和造价的管理、监督、宏观调控职能。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本次共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管理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
1.户籍不限,40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职称(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学历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土木工程或建筑学(一级学科各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为工程造价、建筑学、土木工程或交通土建工程;
4.从事建筑施工管理相关工作三年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最新资询中心”栏目);
3.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www.tzsjs.jov.cn,“通知公告”栏目)。
其中,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19日,应聘者可通过邮箱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
邮箱:XX88517758@163.com,
送达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513室。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事建筑施工管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等。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合格人员名单于1月20日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本次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考虑该技术岗位专业要求的特殊性,若因专业短缺,报考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我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组织考试。
(三)面试、体检及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面试考官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按百分制计算,保留2位小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在我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台州市造价处支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人事处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710室、513室
邮编:318000
联系人:叶文敏0576-88517812(市局人事处)
联系人:章中0576-88517677(市造价处)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