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2名,岗位为通讯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公安宣传工作。
2、台州户籍,男女不限。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事宣传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4、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新闻写作能力。有从事新闻宣传相关经验,并能熟练掌握摄影、摄像技术,会新闻采编、电视后期制作的优先录用。
二、录用、工作和待遇
1、录用程序: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用工性质:被录用人员按照《三门县公安局协警队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实施管理,按照劳务派遣用人方式,签订两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视情予以续签劳动合同。
3、待遇:待遇由基本工资加稿酬组成,基本工资标准按《关于调整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三人劳社〔2014〕46号)相关标准发放,稿酬按《三门县公安局宣传报道奖励规定》计算。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6日—1月16日(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时)
2、报名地点:三门县公安局宣教科(海游街道军民路15号);或下载、填写通讯员报名表,并发到1873454749@qq.com。
3、所需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代表作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1张。
联系人:何德权QQ:1873454749
联系电话:83306533 83306588
附件:通讯员报名表
三门县公安局
201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