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惠州市工伤医疗康复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惠州市工伤医疗康复中心是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止。
(3)报考人员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6楼610室(人事科),联系电话:0752-2789375。
报名提交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关系挂靠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现场报名时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现场审查。
报名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2、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将所有报名资料送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阶段。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及相关专业能力。面试评委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共同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候考,未按时签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三)咨询单位:
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52-2789375。
(四)监督单位:
惠州市纪委派驻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监督电话:0752-2789328。
附件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