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法定机构公执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市民服务热线管理中心是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管理的法定公共执行机构(简称法定机构),主要负责全市热线电话整合和建设工作。根据珠海市关于法定机构有关规定,法定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公共执行机构管理序列(简称公执)进行管理,分为公执1-6。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人事关系不在珠海市的应聘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4年招聘法定机构公执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附件2)执行,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法定机构公执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15年1月13日至1月15日(8:30—12:00,14:30—17:30),珠海市红山路23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606室,联系人:莫小姐,咨询电话:0756—2538261。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珠海市红山路23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606室,邮政编码:519000,联系人:莫小姐,咨询电话:0756-2538261。
【注】:邮寄材料时除报名表、相片外,其余证书、证明等材料请不要寄送原件。
3.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法定机构公开招聘公执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③身份证、计生证明、人事关系在珠海市的证明(具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需提供);④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学习成绩单、学生证;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学习成绩单;⑤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和我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注】上述各类证明、证明等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的,现场发放《准考证》;邮寄材料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1月16日上午(8:30—12:0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珠海市红山路23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606室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
考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2015年1月16日17:30时前在珠海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120分钟以内。主要测试考生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笔试结束后,依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演讲的方式进行,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进入面试考生就个人工作业绩、竞争的条件和理由、任职思路等方面进行演讲。面试结束后,计算各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务服务网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在珠海市政务服务网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538261,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38222。
(二)应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
_1.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4年招聘法定机构公执人员岗位表.rar
珠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