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文山市动物检疫工作急需,充实动物检疫执法力量,经文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由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14年,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8名(男性至少7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一线屠宰检疫工作。
(三)文山州内2014年全日制中专(职高)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已从事畜牧兽医技术工作人员(财政供养的在册在编人员除外)。
(四)年龄及专业要求。年龄:20(含20岁)—40周岁(含40周岁),现已从事畜牧兽医技术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专业: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动物防疫检疫、兽医检验技术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
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兽医科、人事科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纪委全程监督,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期间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文山市沙坝北路100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方面。
2.面试时间、地点。时间:2015年1月9日,地点: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优先确定市内户籍生源。
(三)资格复审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意向人选,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
1.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体检。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3.资格复审与体检时间。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1月16日,体检时间:资格复审合格后5日内。复审及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复审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面试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复审、体检后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市农业和科技网(www.wsny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期结束3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招聘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本次招聘的8名动物检疫协检员属编外聘用人员,协助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从事动物屠宰检疫工作,安排在文山市恒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定点屠宰厂动物检疫监督室上班。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3个月,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依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每人1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纪委(0876-2138560)
咨询电话: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0876-2130691)
附件: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动物检疫协检员报名表
文山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