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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省黔东南台江县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机关招聘公告

时间:2014-12-18 18:48:52 点击:

2014年黔东南台江县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机关招聘公告

   为支持国防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4年面向驻台江县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台江县2014年公开专项招聘驻台江县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岗位一览表》。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驻台江县部队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12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3.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2日—12月24日;

  2.报名地点: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报名。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由台江县人武部出具驻台江县服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证明材料原件;

  (3)《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8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以缴费为准)须达到1:3及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1:3(以缴费为准)的,则对访岗位招聘计数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1.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每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符合条件的签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初、复审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每人交纳100元考务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 1 月14日—— 1月16日前到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2、笔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台江县,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须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工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笔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和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同一岗位入闱面试末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入闱面试人员。

  入闱面试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无法接通等导致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确定。

  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栏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疗机构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书面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考生的复查结果。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同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

  体检结论下达后提出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栏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但必须在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共同完成。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3人及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经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议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四)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它资格条件要求的;

  (五)自接到考察(政审)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人员;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县事业单位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得聘用的。

  八、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考招聘工作要严格参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对违反公开招考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招考招聘工作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四)招考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监考、评卷、面试评分、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本次公开招考招聘工作由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台江县招考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28956 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855-5322331 中共台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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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江县2014年公开专项招聘驻台部队随军家属机关工勤人员职位一览表.rar

 台江县2014年公开专项招聘驻台部队随军家属机关工勤人员报名表.rar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6日

作者:文武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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