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市箬横农林技术推广站(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
4.温岭市生源或温岭市常住户口或父母双方(含一方)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对象必备条件
1.市农村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2.市箬横农林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
专业要求: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园艺学、果树学、蔬菜学、植物保护、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林学、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区域经济学、农村与区域发展;
3、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专业要求:法学、法律各相关专业、土地资源管理、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商务与管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温岭市农业林业局人事宣教监察科办公室(太平街道鸣远路312号)。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非温岭市生源考生且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其他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1.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2.面试时间:原则上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具体时间提前2天电话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农业林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223829。
附件:温岭市农业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