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热线电话话务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社情民意受理中心书记市长公开电话话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2名(限女性)
二、岗位要求:
1、具有邹城市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话务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心理素质、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沟通技巧。思维敏锐,应变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处理社会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再学习能力。
5、有一定的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
6、有相关话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后二楼业务科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五、考试:
笔试:测试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面试:按1:3比例,确定笔试前36人为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处理问题等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需缴纳考务费20元/人。
六、体检:
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前15名为体检对象,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薪酬待遇:
对体检合格的15人实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国家规定标准。试用期满后,根据其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正式录用12人,与邹城市劳务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经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最后的予以辞退。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保险及考核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地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用工期间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欢迎具备招聘条件的人员前来报名。
咨询电话:0537-5375919
联系人:李老师(直接报名,不需投简历)
邹城市劳务开发公司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