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集应用文科、应用工科及艺术专业类于一体,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是首批进入中国天津海河教育园院校之一。
学院始终坚持“不求最大规模,但求质量特色”的核心价值观和“进来的是学生,走出的是能手”的育人理念。2011年3月,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已整体搬迁进入天津海河教育园,新校区占地800亩,绿化率51%,建筑面积近16万平方米。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以具有“文化内涵、职业元素、时代特征”的校园文化,为学生打造了现代、优雅、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一流的办学条件、丰富的背景资源,将成为现代学院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引擎。
二、招聘原则
学院2014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院2014年拟招聘专职教师10名。管理工程学院拟招聘专职教师2名:要求金融财政专业和英语专业;机电工程学院招聘专职教师2名:要求电子工程类相关专业;信息工程学院招聘专职教师3名:要求计算机信息管理相关专业;基础教学部2名:要求数学和法律相关专业;印刷工程学院招聘专职教师1名,要求艺术设计类,室外装潢设计相关。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学院招聘所有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4年天津市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2014年11月)
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14年11月27日—2014年12月5日)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12月6日—12月15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不少于10天,应聘人员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毕的电子表格及本人电子简历以“姓名性别应聘学科(岗位)毕业院校学位”为题目一并发送至xdxyrsc@sohu.com。
2、资格初审(12月16日—12月25日)
向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发送《笔试通知单》,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四)考试(2015年1月中旬)
1、笔试:收到笔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及下载打印的《笔试通知单》按要求的时间到学院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占4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面试比例达不到1:3,进行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笔试考试成绩确定后,我院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考试成绩。
2、资格原件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分二部分进行:一是模拟授课,考生将我院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二是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二部分成绩6:4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院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2015年1月)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院指定的市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2015年2月)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2015年2月)
学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2015年3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5年3月)
学院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院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学院2014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院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181823
附件:1、2014年天津市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rar
2、2014年天津市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rar
天津市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