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高中教研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提升教研工作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13〕52号)精神,市师资培训中心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高中教研员。
附件:
1.《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高中教研员简章》
2.《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高中教研员报名表》.rar
3.《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高中教研员资历量化考核表》.rar
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高中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29日
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高中教研员简章
为做好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高中教研员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13〕5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通用技术学科教研员各1名,共15名。
二、招聘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市师资培训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身体健康;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3.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教科研能力强,在教育系统有良好的声誉;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大局意识强,注重团结协作。
4.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教龄6年以上(含6年,工作时间为2008年10月及以前),一级及以上职称;
5.学校教师中参加竞聘者,男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市师资培训中心现有教师参加竞聘者,男55周岁及以下(195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及以下(196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者是自治区级骨干教师者,在原定年龄上放宽2周岁(男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是自治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市级骨干教师及培养对象者,在原定年龄上放宽1周岁(男196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语文、数学、化学、物理学科参加竞聘者,如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职称放宽至二级教师;英语、政治、生物、地理、历史、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通用技术学科参加竞聘者,职称放宽至二级教师。
四、招聘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 3日至 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0952-3963610。
(二)报名程序
应聘者填写《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高中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个人身份证及学历、职称、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资历量化考核表及实证材料(附件3)。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招聘高中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审查后具备招聘资格的应聘人员,通知其做好应聘准备;对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说明理由。竞争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5的,不再公开招聘该学科教研员。
(四)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具体面试人数为该学科参加笔试人数的60%。面试采用说课、上课、答辩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能力、从事教学研究能力、指导教师能力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
(六)民主测评
对进入面试人员,在应聘者工作单位教职工范围内,根据平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打分。
(七)确定初步人选及民主考察
按照应聘者资历量化考核15%、面试60%、民主测评25%的比例计算总分,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进行考察预告。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
(八)组织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九)确定拟聘人选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考察结果、民意调查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回原工作单位。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编制、人事、教育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六、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高中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高中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