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行政执法和集镇管理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分局城管协管员、治安巡逻员20名,主要从事协助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治安巡逻工作,负责规划执法、环卫、市容市政管理等。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城管协管员和治安巡逻员,确保聘用人员的能力、素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2、基本条件要求为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退伍军人、党员、持B证驾驶员、有类似工作经历者优先并适当放宽条件);
3、1974年1月1日后出生(持B证驾驶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4、本县户籍,男性,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受过各类党政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参加集体上访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有被工作单位辞退记录的;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身份为合同制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1800 ~2500元(含个人承担保险部分,工资分基本工资1200元/月和绩效工资300元/月、补助津贴300元/月及职务补贴),参加重点工作的给予额外补助,具体见《杭埠镇综合执法分局城管协管员管理办法》,聘期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协助办理相关保险。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时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和治安处罚证明(有下列身份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身份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表彰嘉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地点:杭埠镇综合执法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8035039。
(三)报名时间: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至2014年10月29日。
(四)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分为面试和综合考核,由镇政府统一组织。面试和综合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7:3;
2、面试:所有报名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考核组成员由镇政府指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综合考核:对包括政审、健康及其他需了解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分。对符合下列情况的给予加分:①是党员的加0.5分;②受过部队表彰嘉奖的,三等功加1分,二等功加3分,一等功加5分,各类表彰嘉奖可累计加分;③是退伍军人的加0.5分;④持B证驾驶员的加3分;⑤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加0.5分;⑥有类似工作经历者加3分;⑦中专学历加2分,高职专科学历加3分,本科学历加4分;
(五)体检:按面试和考核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被确定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科目由镇政府统筹安排,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埠镇政府公开栏、网站等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杭埠镇招聘综合执法分局工作人员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向东
副组长:蒋志权、余一祥
成 员:张涛宏、丁建中、方向前、袁爱舒、陶勇、李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方向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杭埠镇政府负责解释。
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