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征招62名消防文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性质
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消防辅助执法(分辅助监督检查、辅助审核验收、辅助火灾调查、辅助法律审核、辅助重点单位管理、辅助派出所指导等岗位)和消防勤务(分窗口受理、档案管理、宣传培训、通信保障等岗位)工作,均为公安系统协辅警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执行消防部队规定,实行军事化管理教育。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二)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士官报考者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相关或相近,法律、工民建、新闻、通信、文秘等专业优先;
(三)年龄在20岁至28周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心理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辅助执法类岗位原则上只招男性(法律和工民建专业的性别不限,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身高等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地点
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及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原则上根据报名意向分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1日至4月10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报名表》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违反犯罪记录的证明及1寸证件照3张到郴州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吴经理;联系电话:0735-2291151 13875585558;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27-12号公平超市正对面)或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接待窗口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违反犯罪记录的证明扫描件各一份到1217906801@qq.com网上报名。
报名时必须注明报名意向,是否服从分配。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及体检具体安排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宪法、消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题型包括单选题(20分)、多选题(20分)、填空题(10分)、简答题(20分)和公文写作(30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由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郴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政治审察,审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拟聘公示
经政审合格,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郴州消防网上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郴州红顺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派遣岗位、劳动报酬、派遣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五、待遇
按照《湖南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和湖南省消防总队有关文件精神,消防文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按照“三级九档”实施保障管理(即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每级分为一、二、三档,“初级一档”为最低,“高级三档”为最高,每年考核晋档,工资待遇随档递增),消防勤务类岗位“初级一档”为每月1800元,辅助执法类岗位“初级一档”为每月2000元。工作期间免费就餐,可提供军事化管理集体宿舍,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单位按比例缴纳社会保险650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试用期3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工资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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