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防和减少犯罪体系工作需要,经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青浦工作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是经上海市民政局核准的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单位,自强总社业务工作隶属于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要从事社区吸(戒)毒人员帮教服务工作。
二、招聘人数
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青浦工作站本次招聘社工2名,储备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工作,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青浦区户籍,年龄22—35周岁(1992年—1979年间出生);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以上)资格证书或心理咨询师助理(以上)资格证书以及有一定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四、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考试范围
政治理论(包括时事形势),社会工作相关知识、技能,阅读分析,应用写作。
六、计分和录取方式
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根据笔试、面试的总分成绩,经组织政审、体检合格者,择优录取。
七、录用办法
被录用人员经报总社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总社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核定职级、薪酬。
八、待遇和保障
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晋级制度和薪酬管理实施细则》和《关于调整青浦区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的实施方案》规定,初步估算年收入50000元左右(包含个人缴金、工资个调税部分)。试用期内以核定职级薪酬的80%发放。
九、说明事项
本次招录2名社工;另外10名储备人员将作为两年内社工缺额时的补充招录名额。
十、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地点:青浦区司法局(青浦区青松路231号)
联系电话:59723153(小周)、59733345(小陈)。
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报名当天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及录用名单公布于《青浦人才网》。
十二、其他
本《简章》由青浦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青浦工作站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