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川汇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程,优化市容环境,巩固治理成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周口市川汇区城市管理工作人员60名(非在编),其中城市管理执法人员55名,限男性;其它专业人员5名(文秘专业1人、法律专业2人、计算机专业2人),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城市管理事业;
2、报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人员须为周口市户籍,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0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
3、报考其它专业人员须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违法审查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27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周口市人才市场(八一路南段93号);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和其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考生现场须填写《川汇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考生也可从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考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交考务费 60 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事理论等知识测试。
(二)根据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应变能力、城市管理有关知识应用和举止仪表。
(三)体能测试主要内容为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和单杠引体向上等。
(四)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40%+体能测试×20%。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七、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对考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为临时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加班执勤补贴,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纳标准参照周口市川汇区城市管理局现有合同制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标准。
3、工作每满一年,由区城市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
区城市管理局:0394-8593708
区 人 社 局:0394-8568569
区 监 察 局:0394-8561207
川汇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