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瀛海镇劳动保障监察员10名。
二、工作职责
1、对辖区内企业、职工宣传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
2、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日常巡查工作;
3、处理辖区内因劳动纠纷引发的投诉、上访、突发事件;
4、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任务以及临时性工作;
5、配合瀛海镇政府各职能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工作。
三、聘用和工作待遇
1、聘用:应聘上岗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签订二年期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每月2500元(五险后),按月发放。
3、保险:被录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
四、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大兴区户籍的城乡劳动力。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26日(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瀛海镇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瀛海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8室)。
3、报名需携带材料: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有驾照的请带驾照)
4、其他说明:招聘岗位需经常加班加点和到企业、工地夜查等,录用与否简历都不再退还。
5、联系电话:69278264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瀛海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瀛海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