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技术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广大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区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此次招聘的对象为2012-2014年,全国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序号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学历学位
1公卫医师1公共卫生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医康复医师1中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基层卫生服务工作,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3、符合具体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时间: 9 月 16 日-- 9 月 26 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9 月 22 日- 9 月 26 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雨花区政府大院1号楼B527室
联系电话:85880676
提交资料:《报名登记表》、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雨花区卫生局政工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汇总后报雨花区区卫生局班子会复核。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经局班子研究,决定是否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
(3)考试。考试为闭卷,总分为100分,时长120分钟,考试内容为相关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试题的命制、阅卷和统分等工作均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
(4)岗位考核。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考核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岗位考核人选。岗位考核采取在拟聘单位对应岗位试用的形式,时间为1周。岗位考核结束后如拟聘单位对被考核对象无否决性意见,即确定为体检人选。如岗位考核未通过,则从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中依次递补。
(5)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岗位考核
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体检人数出缺(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人选进入岗位考核、体检等相应程序。体格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6)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雨花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7)聘用。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在首次聘用期内,拟聘用人员需取得法定的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用人单位才能与其续签下一期的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聘用期间工资、绩效及其他津补贴待遇参照在编同岗人员同等标准待遇,其社会保险参照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标准执行。
六、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局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