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硕街道5189000服务中心因人员变动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89000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两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须出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二、招聘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恪守道德,有奉献精神;热爱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较强。
3、身体健康;工作需要轮班(白班及夜班两班制),能适应轮班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按职位要求进行,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招聘。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5189000服务中心(丰虹路55号广场社区二楼),电话:0572-5189000,联系人:周先生。
报名办法:报考者须持《2014年安吉县昌硕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参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3张。
2、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面试名单。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5、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人力资源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凡录用人员与昌硕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执行。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昌硕街道纪委监督。
安吉县昌硕街道办事处
201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