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浔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工作人员10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管工作,身体健康。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及团队合作精神,能吃苦耐劳,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的男性退伍(复员、转业)军人。
4、具有南浔区常住户口(以2014年2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3年度退伍尚未入户的,以入伍批准书所在地户口为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1日至16日(上午8:30-11:45;下午13:30-16:15)
2、报名地点: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瑞路601号,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政治处党群科(509室)。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退伍(复员、转业)证件、所获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近期1寸免冠照2张,并填写《南浔经济开发区招聘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报名表》,请自行在南浔人力资源网上下载(网址:www.nxrz.com)或到南浔经济开发区政治处党群科领取。
3、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的50%招聘。
4、报名者在部队服役期间,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给予加分:
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加6分;荣立三等功的加4分;在基层连队任班长以上职务或被团以上单位评为训练标兵的加3分;被团以上单位(含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的加2分。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三、面试、计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计分,根据面试成绩及加分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四、体检、考察
经面试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南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由南浔经济开发区政治处进行考察。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考单位按照职位要求,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南浔经济开发区党委审批,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它事项
1、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被确定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月薪1800元(含五险一金)。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相关待遇参照城管中队现有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3、查询招考事宜,可与南浔经济开发区政治处党群科联系,
咨询电话:0572-3911813 3911949
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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