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湖北工业大学低碳经济与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低碳中心”)已有湖北省清洁发展机制(CDM)服务中心和中法城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心两个省级平台,有中法合作、中德应对气候变化地方能力建设、CDM中心、碳资产及碳金融研究、低碳规划及低碳实施方案编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及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低碳城镇化研究、新能源推广等诸多研究方向。为保证上述各个研究方向和项目的顺利开展,低碳中心拟在校内外公开征集和招聘合作研究对象及团队,征集方案如下:
一、合作团队研究方向
1、低碳城镇化技术系统集成团队(包含中法合作部分项目):低碳建筑、城镇规划、新能源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应用、低碳标准的研究,参与完成与法方合作中的建筑规划、光伏建筑一体化及智能化合作内容。低碳中心征集团队负责人,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组建,团队负责人对低碳中心负责,低碳中心每年度提供2万元研究经费。
2、碳交易市场研究团队:研究国内外碳交易市场规则及发展、CDM及CCERs项目。低碳中心征集团队负责人,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组建,团队负责人对低碳中心负责,低碳中心每年度提供1万元研究经费。
3、碳计量研究团队:研究IPCC、CDM机制及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各类温室气体源与汇的方法学,研究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法。低碳中心征集团队负责人,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组建,团队负责人对低碳中心负责,低碳中心每年度提供1万元研究经费。
4、低碳规划及低碳实施方案研究团队:研究国内外省市地区及工业园区、企业、社区等低碳规划及低碳实施方案编制办法,参与编制规划及方案。低碳中心征集团队负责人,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组建,团队负责人对低碳中心负责,低碳中心提供12万元研究经费(包括编制一个工业园区低碳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体系)。
5、碳金融研究团队:研究碳基金等碳金融工具、企业碳资产及碳资产管理。低碳中心征金融工具、法律及核算三个团队负责人,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组建,团队负责人对低碳中心负责,每个团队由低碳中心每年度提供1万元研究经费。
6、新能源系统集成研究团队:研究太阳能等新能源系统集成方案,本团队将与有关企业工作结合,由低碳中心和企业共同考核,团队负责人对低碳中心及关联企业负责,低碳中心及关联企业负责每年提供5-10万元研究经费。
7、中德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团队:负责中心承接的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培训、宣传等工作,2014年中德能力建设项目经费15万元,其中团队奖励1万元。低碳中心征集团队负责人,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组建,团队负责人对低碳中心负责。
8、学科建设及数据库建设:研究应对气候变化学科建设,包括中法合作办学,设计学科架构,衔接教育主管部门。低碳中心征集团队负责人,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组建,团队负责人对低碳中心负责,低碳中心每年提供1万元研究经费。应对气候变化数据库建设工作包括收集国内外应对气候变化情报,编印通讯,建设应对气候变化数据库。此项目情报收集及编辑电子版通讯工作每年由低碳中心提供1万元研究经费,如果相关项目获批,数据库建设及文印编辑工作经费另计。
二、一般原则:
1、研究方向4、6、7含已有项目的工作,其余方向申请的项目,科研经费将另有增加。
2、低碳中心提供的经费多数来自科研经费,本校团队可以转入合作团队负责人经费本,外校团队以报账形式或劳务费形式发放,但均需要遵守课题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规定。
3、低碳中心提供合作团队办公条件,办公费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合作团队在教学时间之外在低碳中心办公。
4、低碳中心申请的科研项目交与团队完成、包括以团队成员为主持人的科研项目,按照低碳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5、团队成员以低碳中心名义自主申请的科研项目由主持人按规定完成结题,经费由主持人使用,低碳中心有权监督科研项目进展情况。
6、合作团队有义务按照低碳中心要求撰写科研项目申报书等项目申报工作。
6、低碳中心新申请的科研项目经费另行分配,低碳中心将努力使每个合作团队、合作成员获得更多的科研项目以及横向研究经费。
三、资料提供
请有意与低碳中心开展合作研究的人员提供简历、研究基础介绍和团队成员名单及简历,双方洽谈达成一致后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在学校科研处备案。低碳中心将提供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资料供团队熟悉这一工作,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严格按协议约定开展合作研究工作。
四、工作人员招聘
鉴于低碳中心工作的拓展,中心拟招聘2名一般工作人员(合同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接待、会议记录、资料收集、整理与归档等,相关待遇面议。
联系地址:湖北工业大学北区三号楼(太阳能研究院)四楼415、417室
E-mail:shinewayz@163.com; wangdefa6802@163.com
联系人:曾老师、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