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司法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名,要求温州市本地户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及具有岗位所需的基本才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临时工作人员1名。
2、局机关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区法律援助中心办事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驾驶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要求男性。
3、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或B1证,3年以上安全驾龄。
4、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
5、持有机动车驾驶证B1证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四、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龙湾行政管理中心518室,联系电话:0577-86968573。
五、报名要求:填写《龙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1寸照1张。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29日上午9:00开始,在龙湾行政管理中心5楼会1号议室举行面试,面试后择优聘用。
七、劳动关系及待遇:拟聘用人员,将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二年一聘),待遇面议。录用后按龙湾区司法局有关工作制度统一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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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温州市龙湾区司法局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