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水务局决定公开招聘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及人数
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技术人员3人,汉语言文学专业职员1人,法学(行政管理方向)专业职员1人;详见《高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 8月20日—2014年 8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高州市水务局人事股(高州市文明路39号、水务局办公楼七楼,联系电话:0668-6888693)。
三、报考基本条件
1、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水利工作;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行政管理方向)专业毕业生。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较好的水利水电工程基础专业知识;汉语言文学专业职员要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法学(行政管理方向)职员要具有较强法学基本知识和写作能力,并且普通话较好;以上人员计算机具有初级以上水平。
4、报考者最高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表》上的专业一致。专业是否相符,请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2、交验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要交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以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5、所有的证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交;
6、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其资格条件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7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按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当场提供省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10分。
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8日9:3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占总成绩30%)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分数相同的,则一同进入面试,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面试者发出书面通知。
面试人选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每人面试时间20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70%﹢面试成绩×30%。合格分数线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进入考核最后考试总成绩和名次相同的,则一同被确定为考核人选。
(二)体检。对确定为考核的人选,由高州市水务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由高州市水务局商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的人员,要服从单位安排,工作满五年后才能申请调动,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新聘用人员的待遇
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是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兑现待遇。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高州市水务局及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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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水务局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