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新世纪体育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综合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男性4人,身高不低于168CM,年龄18周岁-50周岁,(1963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4、热爱城管工作,工作态度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7月26日,报名地点:新世纪体育文化管理办公室(劳动西路贺龙体育中心6楼),联系电话:0731-88275104;
2、资格审查及面谈
现场报名后,由用人单位组织人员进行逐一面谈,掌握对象的基本素质;
3、拟招聘录用
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谈的基本情况,确定拟招录对象并报区城管局领导;
4、体检
组织拟招录对象体检。
5、向区人事局备案
新世纪体育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将报名、审查和录用情况汇总资料报区人社局,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为1300-1800元,并根据每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用人单位负责提供食宿,并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
新世纪体育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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