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事业编制人才42名(详见开阳县引进人才岗位一览表),为保证引进工作公平、公正地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人才引进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并重的原则;
4.坚持工作需要与专业特长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获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定的海外留学硕士、博士研究生;
3.业务经验丰富,实际操作能力强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引进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2012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及违规受过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引进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不符合引进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2014年7月28日在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 gyrc.com.cn)、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ygov.gov.cn)公开发布《开阳县2014引进人才简章》及岗位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8月8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8月4日—8月8日)
报名地点: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601室)。
报名须提供资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不超过有效时限的户籍证明);
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2014年开阳县引进人才报名表》一份。
(2)网上报名(8月4日—8月7日)
登陆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om.cn)或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ygov.gov.cn)下载并填写《2014年开阳县引进人才报名表》,附扫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副高级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电子邮件到电子邮箱kyzzbgjk@126.com报名。
网上报名的考生参加笔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与现场报名提供材料相同。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15日,地点为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601室)。
3.有关要求
同时满足多个报名条件者只能报考其中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不能保持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笔试前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地点为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601室)。
(四)笔试
笔试由开阳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简化程序和全面、客观、公正的要求进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16日9:00——11:30。
(五)面试
面试由开阳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简化程序和全面、客观、公正的要求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考场平均分者,取消进入体检的资格。
(六)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百分制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拟聘用对象,是否递补,由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确定。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开阳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和开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纪委监察局共同进行,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通过查阅档案、调取公安机关证明、用人单位现实表现及计生部门证明等方式进行。
(九)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在贵阳人力资源网和开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后,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三个月内不能提供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能正式聘用。
四、有关事项
1.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比照开阳县事业单位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或同等学历人员标准执行,享受我县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2.涉及需办理工作调动等手续的人员,有关事宜可进行面谈。
县人才办联系电话:0851—7225398
联 系 人:刘久文 曾祥麟
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851—7253470
联 系 人:饶祖德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阳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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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阳县委组织部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