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台州(玉环)经贸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根据《玉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玉县委办〔2009〕68号)等相关规定及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管委会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正式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
1、建设办办事员,专技岗位4人,主要负责港口建设,海上管理,政策处理,征地、拆迁等工作;
2、对台经贸服务、对台直航办公室办事员,管理岗位4人,主要负责两岸交流,招商引资,统筹协调对台直航管理等工作。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
1 、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
3、专业要求:
(1)建设办办事员: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给排水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港口航道与治河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港口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城镇规划、工程管理。
(2)对台经贸服务、对台直航办公室办事员: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商务管理、国际贸易实务、经济与金融、经济管理、经济信息管理、市场营销、市场营销学、商务经济管理、经济与工商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营销与策划。
4、学历、资历要求:
(1)建设办办事员要求从事工程相关工作三年及以上,全日制专科或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可按专科专业报考)。具有建工类工程师职称的,学历可以是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且专业不作要求;
(2)对台经贸服务、对台直航办公室办事员要求从事经济相关工作三年及以上,全日制专科或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可按专科专业报考)。具有工商管理、运输、建筑、人力资源经济师职称的,学历可以是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且专业不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限报一个职位。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5日、6日、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大麦屿港区办行政科202室
3、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2张。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名单于8月8日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二)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卷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网上公告与手机短信。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到县人力社保局二楼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笔试合格分为60分。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与招聘计划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考察。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后总成绩按笔试的40%加面试的60%计。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面试成绩高的先进入)。体检对象须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体检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与放弃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和其他
(一)户籍落户截止日为2014年7月1日。
(二)国外学历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六)如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将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七)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年限要8年以上(含8年)才允许调动到县外。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照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监督电话:0576—8737310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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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工作经历证明.doc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