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民政局;
2.岗位名称:文书。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级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
6.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三、工资待遇
1.年薪3万元左右;
2.五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障;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民政局三楼315室(象山县丹西街道西谷路266号),联系人:董琪,联系电话:0574-65722484。
3.报名要求:填写象山县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二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附件:象山县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象山县民政局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