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3年7月公开
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等18个市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的意见》南委办发[2012]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面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30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4:南充市市属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国家机关(含参照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两年及以上(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称职)者。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1)
三、公开考调单位、岗位和名额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2013年8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在公开考调单位人事(政工)科报名(详见附件4)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2)能证明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3)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详见附件5)的各项内容。
6、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由考调单位在报名时进行审查,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调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现场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
(三)岗位调整
考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理部门调减该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考调单位于2013年8月5日南充市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3年8月10日前到考调单位办理退费手续。
(四)准考证领取
报名并缴费的报考者,于《综合知识》(含《教育公共基础》、《写作》)笔试考试前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调单位人事(政工)科领取。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可相应调减或取消考调计划。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1、设《综合知识》(含《教育公共基础》、《写作》)笔试和面试两科考试的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写作》)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设《综合知识》(含《教育公共基础》、《写作》)、《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三科考试的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写作》)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和《写作》笔试。每科笔试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教育公共基础》和《写作》笔试的考试范围及参考资料详见《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调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附件2)。
3、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8月1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意一科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并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含《教育公共基础》、《写作》)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8月23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南充人事考试网查询。对《综合知识》(含《教育公共基础》、《写作》)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