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招聘工程管理人员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现拟招聘2名工程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和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共2个,具体招聘条件和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招考办法
采取考试与考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基本程序是: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8日—7月31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市政综合管理科(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67号三楼301室)。
3、报考人员填写《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招聘工程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网上下载)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3张等材料,到以上指定地点报名,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同意后,由本单位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由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考试通知书。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一般职位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笔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划定。
2、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职位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参加面试。面试的内容主要是考察招考岗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
3、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如没有合适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核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笔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南海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1.截至时间:此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07月31日;
2.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32994。
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93783,传真电话:86325251,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二路67号三楼301室。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公开招聘工程管理人员职位表.rar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招聘用工程管理人员报名表.rar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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